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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访局职责
发布时间:2015-10-14  稿件来源:市信访局  字体调整:【 】  浏览次数:

()负责处理群众和给市委、市政府的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;及时、准确地向市委、市政府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、意见和问题;综合分析信访信息,开展调查研究,提出制定有关方针、政策的建议。

()承办党中央、全国人大、国务院、全国政协,省委、省政府等领导机关及其所属部门、单位和市委、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、转办的信访事项,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;根据领导同志意见,向同级有关部门、下级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交办、转办有关信访事项,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。

()协调处理跨地区、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;应急协调处理群众去省进京上访和异常、突发信访事件;加大信访老户的化解力度,确保省以上交办的信访重点老户案结事了。

()检查、指导、协调各辖市、区和市级机关各部门、各单位的信访工作;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信访工作的目标管理;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的经验,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
()负责征集人民群众的建议,筛选重要建议,提供给市委、市政府参考;对带全局性的或涉及面较大的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,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建议。

()了解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,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;指导全市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。

()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;为来信、来访人员提供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咨询。

 ()承办市委、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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